管理服务学院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最大限度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管理服务学院及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信息畅通、及时高效。
二、 信息报送制度的制定实施由学管副主任和学生科具体负责。
三、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影响学校稳定和师生人身健康、安全的事件:
1.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生打架、聚众斗殴、校园欺凌、张贴或宣传反党反民族团结的标语传单、传播邪教、暴力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
2.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
3.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等重大安全事故。
4.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
5.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四、 信息报告队伍
由学生科牵头组建安全员队伍。班主任是学生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信息的报告工作:若事件发生时,班主任不在而其他老师在场时,第一目击人则为安全信息第一报告人,有责任及时向院领导小组报告。院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必须及时进行实地了解、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有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需报告的将由院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上报有关部门。
五、 报告方式
1.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疾病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事故第一目击人应立即分别将事故情况告知班主任和学院领导。班主任负责立即将当事学生送医院治疗,并告知学生家长。
2.对重大事件,除初次报告外,根据情况变动随时进行阶段报告。
3.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在10日内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4.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5.各班安全员、信息员要及时将除上述安全问题以外的其他安全隐患报告给班主任,然后由班主任研判事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 需要逐级向我院主管部门和安全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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