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1浏览次数:10

赤 峰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教 务 处 函 件

[2025]19号         2025911

关于做好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首次运用线上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工作安排

(一)报名。各教学单位要将本通知传达到本部门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能有遗漏,填写《报名汇总表》,912日中午12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67744297@qq.com,教师逾期申报不予接收。

二)培训。教务处组织申报人员和教学单位的初审人员进行统一培训。

(三)初审。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教师提交的材料和支撑材料进行核验和初审。核验教学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交信息负责,出现差错由核验人和核验单位承担责任,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性

(四)申报和初审。申报人员和初审部门必须在系统关闭92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和初审工作

(五)认定。1018日前,教务处完成主体评审并公示。

(六)复核。上报自治区“双师认定办”复核

  1.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安排得力工作人员严谨细致、客观公正做好组织、初核工作,要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认定工作。

(二)提交材料,保质保量。各教学单位按部门提交申报人员纸质版材料,923日前交至教务处704办公室

(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各教学单位、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我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认定工作,做到宁缺毋滥,确保认定质量。做好认定材料保存工作。

(三)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认定程序,做到阳光操作。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严禁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对于使用假材料、假证明申报的个人,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肃问责,推动我院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1. 其他事项

2023年、2024年申报通过的教师可以登录网站,申报通过教师必须在923日前登录系统完善信息并更改密码,下载电子证书

  1. 教师和初审人员登录网址:https://ssrz.btvtc.cn/,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附件2


联 系 人:陈伟东

联系电话:158 4898 5663

联 系 人:王长玲

联系电话:137 0476 6931


附件:1.教师用户操作手册

2.学校初审部门用后操作手册

3.关于开展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4.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教务处


202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