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培养期满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18浏览次数:16

为加强新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提升核心素养能力,加快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师资队伍,根据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一)考录或绿色通道引入的新入职教师。

(二)调入我院从事教学工作的新任教师。

(三)校内非教师岗位转到教师岗位的新任教师。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2年暨四个学期(包括助教阶段,如助教考核不合格,需重新做助教的,从新一轮助教学期开始计算考核周期)。

三、考核原则

坚持教师发展规律,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教、以考促改”总体原则。

四、组织机构

成立新教师培养期满考核工作组,由分管教学院长任组长,教师发展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人事、督导、纪检等部门负责人员共同组成。

五、考核内容及结果认定

(一)考核项目

1.助教工作。按《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助教制度》规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2.汇报课。新教师助教工作结束前要讲“汇报课”。“汇报课”由新教师的助教指导教师组织,教务处(与任新课考核结合)、督导室及新教师所在院部负责人、有关教师参加听课评分。汇报课低于60分的新教师视为不合格,需重新参加下一轮汇报课,直至合格。否则不予任课。

3.教学效果。自新教师任课起,必须参加教学效果考核。教学效果考核有三次四等(含四等)以下的,认定考核不合格。

4.督导听课和学生评教。督导听课或学生评教出现低于60分情况的,教务处组织教师深入听课,确实有很大问题的,停课学习。考核期重新计算。

(二)结果认定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说明

 助教工作

 25

 助教考核分数×25%

 汇报课

 25

 汇报课得分×25%

 教学效果

 25

 一等25分,二等20分,三等15分,四等10分。以得分最高的课程计入考核结果。

 督导听课

 25

 所有督导听课平均分×25%

 总计

 100

 总分低于80分为不合格

六、考核结果使用

指导教师要严格按《“传帮带”结对教师协议》,严肃履行职责和任务。新教师培养期内出现助教工作考核、汇报课、督导听课、教学效果考核等成绩异常的,指导教师应积极主动向二级院部汇报,采取强化措施进行帮扶和纠正。到培养期满仍然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课,停课学习一年,一年后允许任课,重新计算考核时间,重新考核。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1.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传帮带”指培计划

2.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传帮带”指培记录表

3.指导教师指导能力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