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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学徒制—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14 浏览:2148

新型学徒制之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

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2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杨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中药材加工、销售;化学制剂(不含危险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卫生用品、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文化用品、皮革制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设计;生物药品生产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健康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2022年4月18日,管理服务学院与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签订新型学徒制培训企校合作协议。主要合作协议内容如下:

1.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负责联合校方共同确定学徒培训教学计划,明确培训方式、内容、期限等。

2.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须与每位学徒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期限和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支付学徒工资,保证学徒在企业工作的同时,能够参加校方组织的系统性、针对性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在企业的相关实践技能训练。

3.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负责选拔优秀的技能人才担任企业导师,按教学计划开展实践技能教学,并对企业导师的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进行组织、管理、督导、评价。

4.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校方共同负责学徒在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

5.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对培训期间学徒的安全负全责。

6.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负担实践技能教学培训教师费用

7.校方负责对学徒进行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籍注册。

8.校方负责联合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确定学徒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9.校方要结合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采取弹性学制和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建立和完善适合弹性学制和学分制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10.校方应为学徒安排具备相应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的理论教师,负责承担学徒的理论培训教学任务,强化学徒理论知识学习,做好与企业实践技能的衔接。

11.校方内蒙古领跑医药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学徒在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考核评价等。

12.校方负担理论教学培训教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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